1月22日,三部委下發了《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》,下稱《意見》,《意見》中表示,當前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已進入產業轉型升級和技術進步的關鍵期,風電、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已基本具備與煤電等傳統能源平價的條件。
根據基金征收情況和用電量增長等因素,國家發改委、國家能源局將進一步明確2020年可享受補貼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類型和分類別的補貼額度,確保新增項目補貼額度控制在50億元以內。
《意見》明確,自2020年起,新增海上風電和光熱項目不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,由地方按照實際情況予以支持。
目前,國內光熱發電站項目上網電價高達1.15元/kWh,這項政策無疑意味著2020年國內光熱發電或再無新增項目,2021年底之后,首批光熱示范項目結束,固定電價補貼的模式也將被徹底終結。
困難重重的光熱產業
光熱發電補貼之所以被叫停,原因早在其誕生之時便初露端倪。
2011年,光熱產業在我國破繭而出,一初始便引發熱議。最初大唐新能源在鄂爾多斯的50兆瓦光熱項目,遇到了招標電價難以確定的問題。由于當時發改委價格司并未規范光熱電價,導致光熱上網電價在起步就曾被刻意壓低,最低報到9毛左右。
對于當時在全國都沒有示范項目的光熱產業而言,大唐的鄂爾多斯項目電價起著決定產業走向的關鍵作用。企業認為沒有電價就沒法做;政府又認為沒有示范項目就沒有參照的余地。這種拉扯狀態,持續了近五年。
2016年9月12日,光熱電價終于公布,最終定為1.15元。雖然并未達到企業1.2、1.3元的預期,但也較為理性。
在低電價、高門檻的背景之下,光熱市場尚未開始就經歷了一輪洗牌。從2016年國家能源局啟動首批20個光熱發電示范項目以來,光熱發電裝機規??偭窟_1.35GW,帶動了一批材料、設備制造以及電站建設企業快速發展。但由于技術、資金等原因,延期、退出情況屢現,首批光熱示范項目并未達到人們的預期,為后續太陽能光熱的發展蒙上了一層陰影。
在推進產業進程中,一部分觀點認為,受限于市場容量,上游設備制造企業未形成規?;a能,聚光鏡、集熱管、追蹤器等關鍵組件的生產成本居高不下。同時國內投入運營的兆瓦級以上光熱發電項目屈指可數,運行時間普遍短于3年,尚未形成具備參考價值的長期運行記錄。
從業者則表示,光熱發電的各條技術路線差異程度較大,目前還存在運行效率不穩定等問題。像反射鏡的制作,可以花錢從國外買生產線,但以集熱器來看,它聚焦的光的強度非常強,冷熱溫差也非常大,沒有光會迅速降溫。所以它的工作環境很惡劣,對材料的要求非常高,這些都是光熱發展的障礙和瓶頸。
此外,融資難也是掣肘光熱發展的重要原因。資料顯示,盡管從政策環境、技術前景來看,光熱電站似乎擁有了能夠吸引資本的一切優點。但光熱發電明顯成本高,在示范項目成功投運之前,金融行業擔憂多少年會收回成本,所以部分光熱電站市場仍然缺少資金。
相比之下,同樣為可再生能源的光伏、風力發電則起步更早,推進也較為順利,產業化成熟,并相繼攻占了海內外的新能源市場。而作為新興行業,光熱發電還處于試點示范階段,不像風電光伏已經進入平價上網,競爭產業的發展一定程度導致了光熱項目補貼的戛然而止。
光熱未來該何去何從
實際上,補貼叫停為光熱發展帶來許多不確定性,但也并非全無希望?!肮鉄岚l電仍會有一定的市場空間,這個空間很大可能存在于多能互補電站開發上?!币晃毁Y深業內人士做出了以上預測。
以友好并網和全額上網為目標,多能互補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前景可見,所以光熱也有可能打包入整體的技術方案。但是否有機會,取決于光熱+的經濟性是否稍好于儲能+,綜合經濟性是尤其重要的一點。
國際可再生能源署IRENA此前發布的報告指出,2018年全球光熱發電加權平均LCOE為0.185美元/kWh,較2017年下降26%,較2010年下降46%。美國咨詢公司Lazard在2019年底發布的美國各類能源發電的全生命周期平準化成本LCOE報告指出,在不考慮聯邦政府稅收優惠的情況下,帶儲能的塔式光熱發電成本目前為126-156美元/兆瓦時(約合人民幣0.88-1.09元/千瓦時),屢創光熱低價記錄。
當前,光熱發電的成本是常規能源發電成本的一倍以上,電站投資成本是光伏的4倍。若想在補貼退坡以后能適應能源市場,光熱技術成本及非技術成本的下降需共同發力,起碼能與光伏+的成本相抗衡,才能保證光熱的競爭力。
有觀點認為,新政既然明確光熱項目由地方按照情況予以支持,業內應與地方政府積極溝通,探討可行的補貼方式,爭取地方性優惠支持政策。
然而,獲取地方支持并非易事。中國適合光熱發電的地區主要在西北部包括青海、甘肅、內蒙古、新疆和西藏,由于光熱發電項目多處于欠發達地區,恐怕并不能保證地方補貼實施的可能性。
盡管如此,仍有部分從業者并不希望光熱成為一個悲催的“短命”行業。業內專家表示,作為既定的戰略性機遇,國家應在“十四五”期間繼續扶持光熱發電產業的發展,并且,應盡快解決首批已上網發電的光熱示范項目的補貼資金拖欠問題,為延期的示范項目制定電價。
而且,既然定為示范項目,就應該與其它較成熟的可再生能源技術區別對待,在國家補貼資金緊張的情況下,應給予優先支付,以保障達到其示范意義的戰略目標。在政策上對后期價格退坡機制,包括對可再生能源行業的稅收機制的制定和調整也是必要的。
如今看來,失去國補已經成為光熱難以為繼的第一步,但最終光熱的發展到底會不會成為一個“偽命題”?在沒有成熟的技術解決成本過高的問題之前,光熱的未來恐怕只會難上加難。
來源:經濟參考報